(原标题: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就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涉及的差异化分红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公司因回购股份注销导致总股本与应分配股数存在差异,回购专用账户中471,000股不参与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经计算,除权(息)参考价格影响为0%,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