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障股东权利。细则明确了累积投票制的定义,即在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表决权可集中使用。董事候选人得票多者当选,但需获得超过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的支持。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开投票。细则还规定了董事候选人提名要求、投票方式、当选原则及特殊情况处理机制。本细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