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张俊清等9名交易对方持有的北京神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并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涉及资产权属清晰,定价公允,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和保持独立性,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