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及绩效考核制度)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8日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及绩效考核制度》,该制度已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包括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绩效工资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总额的50%。非执行董事、独立董事领取津贴,不参与绩效考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薪酬政策并组织实施,董事会及股东会分别负责审批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的薪酬方案。考核指标以定量为主,结合公司战略、财务表现、ESG目标等,其中ESG指标权重不低于绩效考核的20%,重点涵盖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内容。公司可根据经营情况调整薪酬,若公司由盈利转亏或亏损扩大,董事及高管平均绩效薪酬原则上应下降。绩效工资先考核后兑现,可预发不超过预计金额的40%,年度审计后据实结算。在严重违纪、重大决策失误、财务造假等情形下,公司有权不予发放或追回绩效薪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