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中国际海運集裝箱(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独立董事须符合独立性要求,不得在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任职,或与主要股东存在利害关系。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董事会相同,连续任职不超过六年。独立董事可行使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董事会、征集股东权利、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等。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条件,保障其知情权和工作资源。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并需提交年度述职报告。本制度待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