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中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明确审计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专门机构的职责与运作规范。委员会由3名非执行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至少1名具备会计专业资格。主要职责包括: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监督财务、内部监控及高管履职;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评估其独立性与审计有效性;审核公司财务报告、定期公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协调内外部审计工作;检讨公司财务政策、风险管理及关联交易。涉及财务报告披露、会计师事务所聘任、财务总监任免等事项须经委员会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委员会应每年召开至少四次例会,并可召开临时会议。公司须为委员会提供必要支持,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年度履职情况应在年报中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