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补充及澄清公告关于将于二零二六年五月二十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的通函)
兹提述建发新胜浆纸有限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的通函,内容有关将于二零二六年五月二十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罗申美会计师事务所将于股东周年大会上退任公司核数师,但符合资格并愿意膺选连任。经审核委员会推荐,董事会建议续聘罗申美为核数师,任期自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起至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为止,并授权董事会厘定其截至二零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薪酬。预计支付给罗申美的审计费用约为800,000港元,已考虑过往审计费用、市场费率、集团业务及审计时间表等因素。董事会认为该费用公平合理,且有利于审计工作的效率。此外,通函附录三中关于章程细则第4(A)条存在一处笔误,应更正为:公司法定股本为114,308,601.30港元,分为2,000,000,000股每股面值0.05港元的普通股及143,086,013股每股面值0.10港元的可兑换无投票权优先股份。除上述补充及更正外,通函其他内容不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