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实施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及《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相关规定,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管及重要员工,资金来源于激励基金,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存续期60个月,分三期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