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陈小华)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陈小华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拥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并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提名人确认其与公司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附属企业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连续任职未满六年,具备会计专业知识与经验,通过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