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仲飞)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李仲飞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并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拥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方面工作经验,且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提名人确认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股1%以上、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等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过证监会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满六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