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嘉华股份关于收到山东省国资委批复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
2026年4月7日,山东省土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张冠玲、李广庆等九名股东签署协议,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嘉华股份36,223,66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01%,转让价格为17.30元/股。同时,前述股东及股东YUWEI WU承诺在特定条件下放弃其所持股份的表决权。土地集团还将以12.40元/股的价格认购公司定向增发的21,430,200股股份。发行完成后,土地集团持股比例将达31.00%,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土地集团,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近日,公司收到山东省国资委出具的批复,原则同意上述并购方案。本次交易尚需通过反垄断审查、上交所合规性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等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