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邵振安)
邵振安声明被提名为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方面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未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不超过三家,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已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并取得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