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修订稿))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对象辽宁翼元航空科技有限公司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88,541.66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贷款。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王天重、徐庆华。翼元航空与原实控人施卫东签署协议,施卫东放弃其持有的全部股份表决权。相关法律意见书对发行对象资格、控制权变动、资金来源、同业竞争等问题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