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并实行专户存储,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公司董事会负责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实施,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禁止用于财务性投资或提供给关联人使用。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使用需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募投项目变更、节余资金使用等事项须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并披露。公司应定期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接受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