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友梅))
陈友梅声明被提名为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并已通过相关培训。其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股1%以上、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等情形,且最近36个月内未受过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其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未超过3家,在该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其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及高级会计师职称,拥有5年以上会计、审计及财务管理全职工作经验。其承诺将依法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保持独立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