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王珏女士、卫婵女士、于璐瑶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核查。经核查,三位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重大业务往来或其他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董事会认为,上述独立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