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致登记股东之函件 - 以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安排的提示信函及回条)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提醒登记股东,公司已采用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包括年报、中期报告、季度报告、会议通知、通函、上市文件及委任表格等。未来中英文版公司通讯将刊登于公司官网(www.beijingns.com.cn)及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股东须主动查阅或订阅提示以获取信息。公司尚未收到部分股东的电邮地址,为确保及时接收具行动性质的公司通讯(如需股东行使权利的文件),建议通过扫描专属二维码或签署回条提供电邮地址。若未提供有效电邮,相关具行动性质的公司通讯将以印刷本形式发送。股东亦可选择继续收取全部公司通讯的印刷本,须填写回条并提交至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该指示有效期为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