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补充公告须予披露及关连交易提供贷款)
浙江天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527)发布补充公告,就2026年4月24日公布的关于向关联方天洁集团提供贷款的须予披露及关连交易事项作出进一步说明。为使该贷款符合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建议修订公司章程细则第154条,删除原有关禁止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相关人提供贷款或担保的条款,新增董事忠实义务相关内容,包括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挪用资金、违规关联交易等。建议修订须经股东特别大会以特别决议案批准后生效。同日,公司与天洁集团订立贷款补充协议,明确提供贷款须满足四项先决条件,其中包括股东特别大会批准建议修订章程细则。在所有先决条件达成后五个工作日内,公司将向天洁集团支付贷款。除上述补充内容外,原公告其他信息保持不变。本公告应与原公告一并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