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二零二六年六月十八日(星期四)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适用的代表委任表格)
本人╱吾等為永嘉集團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3322)股本中每股面值0.10港元股份的登記持有人,茲委任指定受委代表或大會主席,出席於二零二六年六月十八日(星期四)上午十時三十分在香港九龍青山道481–483號香港紗廠工業大廈6期6樓舉行的股東週年大會或其任何續會,並就以下決議案進行投票。
普通決議案包括:省覽及批准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經審核合併財務報表及董事與核數師報告;重選李國棟先生、王志強先生、李俊豪先生及周佩蓮女士為董事,並授權董事會釐定董事薪酬;續聘羅兵咸永道會計師事務所為核數師,並授權董事會釐定其酬金;授予董事無條件授權配發股份、購回股份,並擴大配發股份的授權;採納本公司新股份期權計劃。
特別決議案為:批准對本公司現有經修訂及重列組織章程細則的建議修訂,並採納新的經修訂及重列組織章程細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