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延迟寄发通函)
兹提述光大永年有限公司日期为2026年3月31日之公告,有关新框架协议等内容。原定于2026年4月30日或之前寄发载有新框架协议及其建议年度上限详情、独立董事会委员会致独立股东函件、嘉林资本意见函及上市规则要求的其他资料的通函,并附股东特别大会通告。由于需要额外时间编制及落实通函内资料,包括独立董事会委员会函件内容,公司预计该通函将延迟至2026年5月27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本公告由董事会成员共同确认,包括执行董事刘嘉先生及马贺明先生,非执行董事庄民荣先生及尹俊妍女士,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何贵清先生、石礼谦先生、李佐雄先生及汪长禹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