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太湖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江苏太湖律师事务所就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4月30日召开,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董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方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九项议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