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钦股份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以及2018年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合计处以500万元罚款。公司控股股东中庚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被处以450万元罚款。多名时任高管因未勤勉尽责被处以警告及罚款。公司未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但已因信息披露违规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