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公开透明、责权利对等、薪酬与效益挂钩、短期与中长期激励结合、薪酬与风险防控结合等原则。薪酬结构方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及任期激励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60%,并实行三年递延支付。独立董事领取津贴,内部董事按岗位薪酬制度执行,不另付报酬。薪酬发放为税前金额,公司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对于财务造假、严重失职等情形,公司将对绩效薪酬进行止付或追索。制度由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负责监督执行,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