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及部分责任人收到北京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及部分责任人收到北京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因2022年未对子公司重庆东方时尚土地租赁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导致2022年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分别虚增利润940.29万元和1893.10万元,占比分别为30.97%和82.33%。公司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80万元罚款;时任董事长徐雄被处以100万元罚款;时任总经理闫文辉、财务总监王红玉各被处以80万元罚款。公司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目前经营正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