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设计总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尚待股东会审议)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管理遵循激励与约束相统一、薪酬与业绩挂钩、与公司长远发展相结合的原则。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60%。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由股东会审议决定;非独立董事根据是否在公司任职确定是否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合职务、绩效和经营业绩综合评定。薪酬发放需代扣代缴税费,绩效薪酬应基于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进行考核,并可实施递延支付。如存在财务造假等情形,将追回已发绩效薪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