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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股份: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原标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已于2026年4月24日和4月28日分别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第二个限售期将于2026年5月9日届满,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股票总数的30%。公司2024-2025年度累计净利润为1.13亿元,达到1.20亿元目标的90%以上,满足100%解除限售条件。36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均为合格,可解除限售股票共83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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