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旨在加强公司关联交易管理,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办法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制定。文件明确了关联人与关联交易的认定标准,涵盖关联法人、自然人及根据香港联交所规则定义的关连人士。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提供财务资助、担保、租赁、共同投资等资源或义务转移事项。办法规定了关联交易的披露与审议程序: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的,需履行决策程序并披露;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的,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日常关联交易可按类别预计金额并履行相应程序。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或担保,特殊情况需经严格审议。办法同时明确了豁免情形及境内外规则差异下的执行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