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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能: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中远海能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首次授予的100名激励对象可行权6,735,326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12.22元/股。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股票来源为公司定向发行。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个人考核结果符合行权要求。相关事项已获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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