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适用对象包括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责权利统一、业绩导向、长期发展、激励与约束并重及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百分之五十。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或津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薪酬方案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存在财务造假等情形时,将追回已发绩效薪酬和激励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