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告期内在任的独立董事安鹤男、洪灿、林志伟、李伟相、陈旋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经核查,上述独立董事未在公司及主要股东单位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或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有关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