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购买本金安全、收益稳定、风险可控的货币基金、银行理财产品、深圳市属国企发行的融资类金融产品及固定收益类产品。额度可在十二个月内循环使用,资金来源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已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