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了审查,认为陈旭东、柳锦春、张树人具备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未持有公司股份,与主要股东及其他董事无关联关系,未受过行政处罚或监管措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任职独立性要求。委员会一致同意提名上述三人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董事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