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柳锦春))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柳锦春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拥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等相关工作经验,已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确认其与公司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未在控股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