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事项之法律意见书(1))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调整授予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将预留授予日调整为202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