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青松建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为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建立与公司发展相适应的收入分配制度,制定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遵循公平、责权利对等、短期与长期目标统一、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股东会审议董事薪酬,董事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薪酬与考核挂钩,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年度薪酬总额的50%。年度出现亏损的,视原因扣减绩效薪酬。市值管理纳入考核,与绩效薪酬和任期激励挂钩。存在重大违法违规等情形的,减少或不予发放绩效薪酬,已发放的予以追回。薪酬纳入工资总额管理,按规定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