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管理办法,明确禁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非经营性方式占用公司资金,包括垫付费用、拆借资金、委托投资、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等行为。公司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发现资金占用即申请冻结控股股东股份,并要求限期清偿。董事长为防范资金占用第一责任人,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协助执行。公司定期检查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杜绝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确保公司资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