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人力资源委员会工作规则)
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人力资源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人数应占委员总数的半数以上,且至少含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最长不超过两届。委员会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拟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标准和选任程序;检讨董事会架构、人数及组成,提出调整建议;物色并审核董事候选人及行长、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评估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制定董事及高管薪酬政策,审核薪酬方案及赔偿安排;确保董事不参与自身薪酬决策;制订董事会多元化政策并进行披露;审议员工期权计划等相关事项。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存在重大利害关系的委员应回避表决。委员会履职时可获得本行资源支持,并可聘请外部专业机构提供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