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陈良华先生、陈柳先生、陈有安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经核查,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控制的公司任职,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或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