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自查发现违规担保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并已解决的公告)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自查发现,其全资子公司丰原大药房在2025年12月未经审议程序,以1.30亿元保证金为丰原集团及其子公司贷款提供违规担保,该担保已于2026年1月26日解除,存款已转为活期,未造成经济损失。同时,全资子公司维康公司、进出口公司存在被控股股东丰原集团下属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累计金额分别为2,609.72万元、1.23亿元和1.30亿元。截至2026年3月31日,所有占用资金本金已全部收回,并收到相应利息,未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公司已采取多项整改措施,包括追回资金、问责责任人、加强合规培训和完善内控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