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独立董事、外部董事、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与构成。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外部董事原则上不领薪,内部董事按岗位薪酬办法执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薪酬与绩效考核挂钩,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薪酬支付采取按月预支、年度结算方式,并建立追索机制,对财务造假等情形下的超额薪酬予以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