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对202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评价范围涵盖公司及下属11家子公司、29家孙公司,覆盖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的100%。重点关注的资金活动、采购、资产管理、销售、工程、合同管理等领域均未发现重大缺陷。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布日,无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