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任一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或等值外币),有效期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业务仅限于公司主要结算货币美元、欧元等,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