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6)沪01民终3943号),就公司与崔劲松诉讼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公司上诉,维持原判。法院判决公司被追加为被执行人,并在未出资范围内对上海戴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相关债务未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公司已于2025年度计提预计负债,本次判决不会对公司2026年度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