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提议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提议函)
姚力军持有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1.40%股份,具备提交临时提案资格。其提议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部分已结项募投项目转让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要求董事会在收到函件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