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天津屈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8名,代表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7.26%,网络投票股东475人,代表股份占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