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明确在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或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30%及以上时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细则规定了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累积投票的计算方式及投票规则,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需分别进行表决。股东所持股份与应选董事人数乘积为其拥有的累计表决票数,可集中或分散投票。当选董事按得票数排序,得票需超过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细则同时明确了选举缺额处理、重复得票情况的解决机制及实施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