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二)(豁免版))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事宜,对原发行方案进行调整,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8亿元调减至不超过7.769亿元,主要用于马来西亚智造基地扩建、墨西哥智造基地建设、健康环境产品扩产及研发中心升级项目。本次调整已履行董事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程序,不构成重大变化,不影响本次发行。公司控股股东万利达工业所持股份存在部分质押,但未影响控制权。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关联交易公允,重大诉讼及行政处罚均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