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方环宇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资金委托金融机构进行理财的行为,明确审批权限、风险控制及信息披露要求。制度规定董事会审批委托理财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股东会审批50%以上且超5,000万元的事项。公司应选择资信良好的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加强风险管控,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