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常青股份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监管要求,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控有效性进行评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评价范围涵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覆盖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的100%。重点关注资金管理、全面预算、物资采购等高风险领域。内控缺陷认定标准分为定量与定性两类,报告期内发现的缺陷均为一般缺陷,均已制定整改计划并执行。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布日,无影响内控有效性的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