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佛山清溢微电子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借款利率为0%,资助期限为自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内。本次资助用于清溢微的生产经营及购建固定资产,公司能对其实施有效控制,风险可控。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人中信证券对该事项无异议。